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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绵阳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7 11:21:16  浏览:940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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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绵阳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


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绵阳市市级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绵府发〔2005〕1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绵阳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 48 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绵阳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程序,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和《绵阳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面向社会选择具有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项目受市投资委办公室的委托(政府财政非全额拨款的项目,还应受项目使用单位的委托),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项目使用单位的制度。
  代建项目的项目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按有关规定不变。
  市投资委履行项目业主的投资决策和投资监督职责,投资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代建制的工作;计划、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履行政府监督职责。
  第三条 实行代建制项目的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 200 万元以上的,且政府投资占投资总额 51%以上的市级公益性建设项目(党政群机关、公检法司等机关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公用事业项目),适用本办法,其它政府性投资项目暂不纳入代建制管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专业性强,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政府可设立(或授权)代建单位。不实行代建的项目,需报市投资委批准。
  第四条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实行代建的两种形式:
  (一)代建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要求,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及建设管理至竣工验收实行全程管理。
  (二)代建单位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对项目建设管理至竣工验收实行阶段管理。
  第五条 代建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负盈亏、信用良好的企业;
  (二)具有与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
  (三)具有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以上资质;
  (四)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具体从业条件由市建委会同市计委和市财政局共同制定《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企业从业条件标准》。
  二、代建项目组织实施程序
  第六条 项目业主提出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计委、市财政局初审通过后,报市投资委办公室审查、论证后,提出该项目是否实施代建制和项目代建方式,报市投资委审批。
  第七条 市投资委办公室负责项目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通过公开或邀请比选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确定代建单位。其中市重大项目建设代建单位中标人,应报市投资委审查。
  第八条代建单位确定后,政府全额财政拨款的项目,市投资委办公室与代建单位签定书面《代建合同》,政府非全额拨款的项目,市投资委办公室和项目使用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书面《代建合同》,明确代建项目的范围、代建形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市投资委办公室(或和使用单位)还应书面授权代建单位履行建设单位相应的法律职责。
  《代建合同》生效前,代建单位应提供工程概算投资 10-30%的银行履约保函,具体保函金额,根据项目行业特点,在项目招标文件中确定。
  第九条 《代建合同》生效后,项目使用单位及时向代建单位办理前期工作移交手续。实施代建期间,代建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预算,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总投资额等。
  对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工程概算,对设计文件深度不够、不符合项目审批文件要求或工程预算超过经批准的概算的,代建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完善或修改设计。因技术原因、水文、地质等自然因素和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估算投资的 3%或建筑面积超过批准面积的 5%,需修改初步设计或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监理和项目使用单位同意,要按规定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再按有关程序规定向市投资委办公室备案。
  三、代建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职责、行为规范
  第十条 代建单位职责:
  (一)代理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主要职责:
  1、负责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组织开展工程规划、勘察、设计等招标活动,并将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市投资委办公室备案;
  3、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修改工作;
  4、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事项核准审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保、消防等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
  (二)代理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主要职责:
  1、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概算,组织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施工预算;
  2、根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依法组织工程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的招投标工作,并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将招标投标活动书面情况报相关的监督部门备案;
  3、负责工程相关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施工合同和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
  4、应指定专人负责编制年度投资计划、资金及财务管理工作,按项目进度向投资委提出投资计划申请,向市财政局报送项目用款报告,并按月向市计委、财政局及项目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设计变更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增减工程量的报批手续;
  5、负责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消防等工程实施中有关报建手续;
  6、负责对项目质量、建设进度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和按期交付使用;
  7、代建单位应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基建支出预算、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帐户管理制度和财政部建〔2004〕300 号文件等规定进行管理和单独建帐核算,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8、负责建设项目各项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竣工备案。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汇编移交,向项目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第十一条 代建单位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在自己代建管理的项目中,承担监理、施工等业务;
  (二)与受委托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购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
  (三)将其承接的业务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将其承接的任务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主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 代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执业;
  (二)收取贿赂、索取回扣或其他好处;
  (三)明示或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 项目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总投资额,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
  (三)负责协调项目建设相关事宜;
  (四)参与工程验收;
  (五)监督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的筹措,并将其缴入代建单位基建专户统一核算,按合同约定保证建设资金足额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用款。
  项目使用单位尚未依法成立的,可由项目主管部门履行项目使用单位职责。
  四、资金拨付、管理与监督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代建单位负责编制计划,市投资委办公室和市财政局负责监督管理。《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和资金需求,经监理单位确认后,由项目使用单位报请市投资委安排建设资金。市投资委根据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批准该项目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并纳入市政府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安排。市财政局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下达给项目使用单位,同时抄送项目代建单位。
  第十五条 财政拨款的代建项目工程款、材料设备款及其他费用按照《绵阳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绵财库〔2003〕81 号)有关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由代建单位提出拨款申请,并向财政部门出具直接支付委托书,财政部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代建单位意见,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自筹资金拨付,须经项目使用单位审核同意或参照财政资金管理直接拨付给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 代建单位代建费用通过招投标确定,在《代建合同》中明确,但最高不能超过项目使用单位提取后的建设管理费余额。代建业务费从项目使用单位建设管理费中列支,项目使用单位建设管理费以项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基数,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 号)的规定计算。阶段性代建委托的,建设管理费的 20%支付给项目使用单位用于项目前期工作,80%支付给代建单位;全过程接受代建委托的,建设管理费的 10%支付给项目使用单位,90%支付给代建单位。
  第十七条 市有关部门依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对代建制项目进行稽察、评审、审计和监察。
  五、奖惩规定
  第十八条 代建单位在《代建合同》生效后,应承担《规划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代建单位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工作。未经批准,不按招标核准意见开展招投标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通知市投资委办公室,按合同约定暂停合同执行或暂停资金拨付。
  第二十条 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严禁超标准收取项目使用单位管理费和违规使用建设资金,工程财务管理严格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执行,严禁拖欠工程款。
  第二十一条 项目使用单位不得擅自要求代建单位改变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标准,不得要求代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将工程化整为零、隐瞒工程项目、该纳入代建的工程项目不纳入代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代建单位未能完全履行《代建合同》,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代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未能完全履行代建合同约定,造成工期延误或不能通过竣工验收的,代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代建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一律从代建单位的银行履约保函中补偿;履约保函金额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由代建单位用自有资金支付。同时,该代建单位三年内不得参与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投标。
  第二十二条 市财政评审中心、市审计局或由市审计局委托的社会审计组织依法对代建单位的代建项目决算进行评审或审计后,市财政局根据评审或审计结论对代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批。在代建项目的稽察、评审、审计、监察等过程中,发现代建单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市投资委办公室可中止有关合同的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代建单位赔偿。
  第二十三条 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并经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准后,如决算投资比合同约定投资有节余,代建单位可参与分成,40-60%的财政性资金投资节余资金作为对代建单位的奖励,其余节余部分上缴市财政。项目使用单位自筹资金节余部分分成办法,由项目使用单位在代建合同中确定。
  六、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暂行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区市县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投资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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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

环办[2003]95号




关于印发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由总局组织定点生产排放口标志牌事项已经取消。为保证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印发给你们,由地方环保部门按此规格自行制作。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  

主题词:环保 排放口 标志牌 规格 通知  

附件:  


       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


  一、环保图形标志

  1.环保图形标志必须符合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GB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要求。

  2.图形颜色及装置颜色

  (1)提示标志:底和立柱为绿色,图案、边框、支架和文字为白色;

  (2)警告标志:底和立柱为黄色,图案、边框、支架和文字为黑色。

  3.辅助标志内容

  (1)排放口标志名称;

  (2)单位名称;

  (3)编号;

  (4)污染物种类;

  (5)XX环境保护局监制。

  4.辅助标志字型:黑体字。

  5.标志牌尺寸

  (1)平面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

  ①提示标志:480×300mm

  ②警告标志:边长420mm

  (2)立式固定式标志牌外形尺寸

  ①提示标志:420×420mm

  ②警告标志:边长560mm

  ③高度:标志牌最上端距地面2m  地下0.3m

  二、标志牌材料

  1.标志牌采用1.5—2mm冷轧钢板;

  2.立柱采用38×4无缝钢管;

  3.表面采用搪瓷或者反光贴膜。

  三、标志牌的表面处理

  1.搪瓷处理或贴膜处理;

  2.标志牌的端面及立柱要经过防腐处理。

  四、标志牌的外观质量要求

  1.标志牌、立柱无明显变形;

  2.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无脱落;

  3.图案清晰,色泽一致,不得有明显缺损;

  4.标志牌的表面不应有开裂、脱落及其它破损。


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财综〔2012〕4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各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调整、取消(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情况,我们在《2010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基础上,编制了《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收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按照《收费目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2011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本通知以及所附《收费目录》为准,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应参照《收费目录》格式,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包括全国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实施的全国性收费项目不用列入目录),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并于2012年8月15日前将本地区的收费目录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2012年1月1日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http://www.gov.cn/zwgk/2012-07/25/content_2191510.htm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年7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xls
http://www.gov.cn/zwgk/2012-07/25/content_2191510.htm






附件
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一 外交
1.护照费 缴入中央国库
(1)护照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预[2000]127号
(2)护照加急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预[2003]470号
2.认证费 缴入中央国库
(1)认证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预[2000]127号
(2)认证加急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预[2003]470号
3.签证费
(1)驻外使馆为外国公民办理签证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198号,财预[2000]127号
(2)代办外国签证(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综[2003]45号,财预[2009]79号
(3)代办外国签证加急(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4)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4.驻外使领馆公证翻译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198号,财预[2003]470号
5.代发电报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7]123号,计价费[1997]1687号,财预[2003]470号
二 发展改革
6.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56号
三 教育
7.普通高中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
(1)学费
(2)择校费
8.普通高中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9.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10.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11.高等学校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6]2号
12.高等学校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教财[2006]2号
13.高等学校委托培养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2]42号,[1992]价费字367号
14.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2]42号,[1992]价费字367号
1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专学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9]2555号
16.考试考务费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3)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字[1999]110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4)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财综字[1999]110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6)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7)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8)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9)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10)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11)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考试报名考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计价格[2001]1226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
(12)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发改价格[2005]1245号
(13)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发改价格[2005]1245号
(14)研究生招生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2]42号, 财综字[1995]16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
(15)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教财[1992]42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16)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8]3699号
(17)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发改价格[2008]3699号
(18)电大视听生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19)电大视听生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20)CIT模块报告考核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1)CIT资格审查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2)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24)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5)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26)成人高等职教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7)成人高等职教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28)计算机等级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9)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30)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计价格[2000]545号
(31)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4号,财综[2008]69号,发改价格[2010]955号
(32)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53号, 发改价格[2003]2160号
四 公安
17.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准予停留章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②居留许可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③永久居留申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④永久居留证(含丢失补领、损坏换发)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⑤出入境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⑥旅行证(含延期)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⑦准迁证 缴入地方国库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1992]价费字240号,价费字[1993]164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护照(含加页、核定、加注、延期)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0]293号
②出入境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8]9号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05]77号
④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05]1460号,发改价格[2011]1389号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
⑥华侨回国定居证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
①户口簿
②户口迁移证件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计价格[1995]873号,计价格[1997]1485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7]34号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①号牌(含临时)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③号牌架
(6)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7)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8)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9)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
(10)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
18.外国人签证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计价格[2003]392号
19.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1996]89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
▲ 20.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2001]523号
▲ 2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22.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
23.考试考务费
(1)驾驶许可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
(2)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1]59号
(3)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1]59号
(4)保安员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1]60号,发改价格[2011]2333号
24.菲律宾船员检查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28号
五 监察
25.培训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3]43号,发改价格[2006]2616号,财综[2011]28号
26.住宿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27.资料工本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六 民政
28.婚姻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9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2001]523号,财综[2002]7号
29.收养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49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2001]523号
30.殡葬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9号,财预[2009]79号
31.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4号
32.住宿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七 司法
33.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618号,财综[2003]29号
34.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年检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618号,财综[2003]29号
35.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费[1997]285号,计价费[1998]814号,财预[2003]470号
36.考试考务费
(1)司法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6号,计价格[2002]154号,财预[2009]79号
(2)司法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2]6号,计价格[2002]154号,财预[2009]79号
37.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书工本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0]2号, 计价格[2002]1347号,财预[2009]79号
八 财政
38.收费票据工本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604号,财预[2002]584号
39.考试考务费
(1)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1]527号,财预[2002]584号
(2)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527号,财预[2002]584号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0]1567号, 财预[2002]584号
(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0]1567号, 财预[2002]584号
(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575号
(6)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8]2021号
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40.职业技能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函[2001]4号,财综[2004]65号
41.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53号, 财预[2003]470号
42.考试考务费
(1)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1]1969号,财预[2002]584号
(2)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1969号,财预[2002]584号
(3)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2000]27号,财预[2002]584号,发改价格[2004]1108号
(4)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字[2000]27号,财预[2002]584号,发改价格[2004]1108号
(5)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2000]27号,财预[2002]584号,计价格[2000]546号
(6)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字[2000]27号,财预[2002]584号,计价格[2000]546号
(7)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1]1969号,财预[2002]584号
(8)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1969号,财预[2002]584号
(9)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预[2002]584号,发改价格[2004]1108号
(10)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1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3)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14)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5)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16)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7)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18)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9)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20)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21)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22)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23)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24)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25)初级、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698号,财预[2002]584号
(26)初级、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698号,财预[2002]584号
(27)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698号,财预[2002]584号
(28)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698号,财预[2002]584号
(29)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30)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3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7]2016号
(3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7]2016号
(33)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7]2016号
(34)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7]2016号
(35)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22号,发改价格[2008]2666号
(36)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6]22号,发改价格[2008]2666号
(37)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38)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39)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0)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1)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2)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与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41号,发改价格[2007]1925号
(44)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61号,发改价格[2010]573号
(45)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61号,发改价格[2010]573号
(46)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61号,发改价格[2010]573号
(47)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61号,发改价格[2010]573号
(48)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9]10号,发改价格[2009]633号
(49)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9]10号,发改价格[2009]633号
(50)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47号,发改价格[2010]1669号
(51)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47号,发改价格[2010]1669号
(52)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49号,发改价格[2010]1660号
(53)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49号,发改价格[2010]1660号
(54)注册测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77号,发改价格[2010]2466号
(55)注册测计量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77号,发改价格[2010]2466号
十 国土资源
▲ 43.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包括证书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184号,财预[2000]127号
▲ 44.矿产资源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国务院第150号令
▲ 45.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51号
▲ 46.采矿登记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51号
▲ 47.土地复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 48.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财预[2002]584号
▲ 49.土地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国土(籍)字[1990]93号,财预[2000]127号
▲ 50.征(土)地管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597号,计价格[2001]585号
▲ 51.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财预[2002]584号
52.地质成果资料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51号,财预[2003]470号
53.考试考务费
(1)土地估价师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5]147号
(2)土地估价师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5]147号
十一 住房城乡建设
▲ 54.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
▲ 55.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79号, 财预[2000]127号
▲ 56.城市污水处理费(限于事业单位)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字[1997]111号,国发[2000]36号,计价格[1999]1192号,计价格[2002]515号,财预[2009]79号
▲ 5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缴入地方国库 建城[1993]410号,财预[2003]470号
▲ 58.白蚁防治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79号,财预[2002]584号
59.考试考务费
(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2546号
(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4)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35号,发改价格[2007]1467号
(6)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35号,发改价格[2007]1467号
(7)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8)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9)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0)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1)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23号,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2)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23号,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3)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4)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与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5)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16)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17)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18)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19)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9]7号,发改价格[2009]767号
(20)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9]7号,发改价格[2009]767号
60.保存人事关系档案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53号,财综[2002]68号,财预[2003]470号
十二 铁道
61.考试考务费
(1)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435号,财预[2003]470号
(2)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575号
十三 交通
▲ 62.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缴入地方国库 交公路发[1994]686号,《收费公路条例》,财预[2009]79号
▲ 63.船舶港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交财发[1997]93号,财预[2009]79号
▲ 64.船舶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交财发[1997]93号, 财预[2003]470号, 财预[2003]559号,财预[2009]79号
▲ 65.船舶证明签证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 66.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 67.油污水化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财预[2009]79号
▲ 68.海事调解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财预[2009]79号
▲ 69.浮油回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财预[2009]79号
▲ 70.海岸电台无线电电报电话费(含船舶电信业务岸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交财发[1993]379号,财综[2004]62号,财预[2009]79号
▲ 71.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7号, 财综[2003]81号,财预[2009]79号
▲ 72.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财预[2009]79号
▲ 73.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60号,发改价格[2008]12号,发改价格[2011]1536号
(1)引航费
(2)移泊费
(3)交通费
74.考试考务费
(1)引航员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计价格[2001]2717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
(2)磁罗经校正员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3)注册验船师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财综[2010]13号
(4)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含海船及内河船员)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5)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23号,发改价格[2009]1003号
(6)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36号,发改价格[2010]203号
(7)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6]36号,发改价格[2010]203号
(8)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39号,发改价格[2010]1615号
(9)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39号,发改价格[2010]1615号
(10)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1]10号
(11)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1]10号
十四 工业和信息化
75.电子工程概预算人员培训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4]36号
▲ 76.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费[1998]218号,财建[2002]640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7]3643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
▲ 77.无线电设备检测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1]890号
▲ 78.进网许可标志工本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37号,发改价格[2003]477号
79.考试考务费
(1)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4]425号
(2)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425号
(3)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3]2148号
(4)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3]2148号
(5)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1]90号,发改价格[2011]2402号
(6)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1]90号,发改价格[2011]2402号
▲ 80.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缴入中央国库 信部联清[2004]517号
十五 水利
▲ 81.水资源费(含三峡电站水资源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81号, 财预字[1994]37号,财综[2003]89号,财综[2008]7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11]19号
▲ 82.河道采砂管理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81号,财预字[1994]37号
▲ 83.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财预[2000]127号,财综[2003]89号
▲ 8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政资[1995]457号
▲ 85.水土流失防治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预[2002]584号,财综[2003]89号
▲ 86.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预[2002]584号
▲ 87.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69号,发改价格[2009]3085号
88.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十六 农业
▲ 89.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8]160号,财预[2000]127号,发改价格[2007]1968号
▲ 90.国内植物检疫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2]584号
▲ 91.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格[1994]400号,财预[2003]2353号,财预[2002]584号,财综[2008]78号
▲ 92.农药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523号, 财预[2000]127号,财综[2011]9号,发改价格[2011]2021号
▲ 93.农药实验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9]79号
▲ 94.新兽药审批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0]127号
▲ 95.进口兽药注册登记审批、发证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2]584号
▲ 96.《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 97.《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2]584号
▲ 98.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 99.检验检测费
(1)新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9]79号
(2)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3)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委托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4)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复核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9]79号
(5)进口兽药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6)出口兽药检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7)新兽药质量复核检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8)兽药委托检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9)农作物委托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9]79号
(10)农机产品测试检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0]2363号
(11)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64号,发改价格[2007]3704号,财综[2008]76号
▲ 100.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 计价格[1994]400号, (94)财预字第37号,发改价格[2003]235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1)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封装置)
(2)拖拉机行驶证(含临时)
(3)登记证
(4)驾驶证
(5)安全技术检验
(6)驾驶许可考试
▲ 101.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格[1994]400号,财预[2000]127号
▲ 102.海事调解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发改价格[2003]2353号,财预[2009]79号
▲ 103.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格[1994]400号,计价格[2000]559号,发改价格[2003]2353号,财预[2009]79号
▲ 104.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费[1997]1148号,财预[2002]584号
(1)国籍证书
(2)登记证书
105.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9]127号,计价格[1999]2197号,财预[2009]79号
(1)人事档案使用费
(2)人事档案保管费
106.农科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计办价格[2000]1017号
107.考试考务费
(1)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格[2001]523号,财预[2002]584号
(2)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或职业技能鉴定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1999]2197号,财预[2009]79号
(3)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9]71号,发改价格[2009]3104号
(4)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9]71号,发改价格[2009]3104号
▲ 108.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64号,发改价格[2007]3704号,财综[2008]76号
▲ 109.草原植被恢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
▲ 110.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字[1999]102号,计价格[2000]393号,财预[2002]584号,财综[2009]18号,财综[2011]9号
十七 商务
▲ 111.证照费 缴入中央国库
(1)装船证费 [1992]价费字401号,财预字[1994]37号
(2)手工制品证书费 同上
(3)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同上
十八 文化
112.摄影师预备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办价格[2001]925号,财预[2003]470号
十九 卫生
▲ 113.卫生监测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0]127号, 财预[2003]470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
114.预防性体检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0]127号,国办发[2002]57号,财预[2003]470号,财综[2008]47号
115.预防接种劳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 116.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0]127号, 财预[2003]470号
▲ 117.医疗事故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3]470号,财综[2003]27号, 发改价格[2007]2749号
118.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08]3295号
119.考试考务费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2043号,财预[2002]584号
(2)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9]176号,计价格[1999]2267号,财预[2002]584号,财综[2011]94号
(3)医师资格考试费 同上
(4)医学博士外语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79号, 发改价格[2007]2749号
二十 人口和计划生育
120.社会抚养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规[2000]29号,财预[2000]127号,国务院令第357号
二十一 审计
121.考试考务费
(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97号,财预[2002]584号
(2)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97号,财预[2002]584号
二十二 人防办
▲ 12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发[2001]9号, 计价格[2000]474号,财预[2002]584号
二十三 法院
▲ 123.诉讼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预[2002]9号,财行[2003]275号,国务院令481号
124.培训业务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119号
(1)培训费
(2)资料工本费
(3)住宿费
二十四 中直管 理局 (含团中央)
125.工人培训考核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1]92号, 财预[2003]470号
126.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46号,计价格[2003]35号
127.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575号,财预[2002]584号
128.中央团校培训收费
(1)培训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3]64号, 发改价格[2004]52号
(2)住宿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3)学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二十五 中央党校
129.函授学院办学收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计办价格[2000]906号
(1)入学报名费 同上
(2)学费 同上
(3)毕业证工本费 同上
(4)教材费 发改价格[2003]1011号
130.研究生收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1)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 发改价格[2003]1011号
(2)研究生报名考试费 发改价格[2005]2238号
(3)研究生住宿费 发改价格[2005]2238号
131.短期培训进修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3]1011号
二十六 国资委
132.考试考务费
(1)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2)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18号,发改价格[2009]3059号
(5)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18号,发改价格[2009]3059号
二十七 海关
▲ 133.海关监管手续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93号,计价格[1999]1707号,财预字[1994]37号,财文字[1996]227号
(1)海关监管区域外货物监管
(2)行李物品监管
▲ 134.进口货物滞报金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93号,财预字[1994]37号,海关总署令第128号
▲ 135.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6]68号,计价费[1996]1594号,计价格[1999]1707号
▲ 136.ATA单证册调整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6]68号,计价费[1996]1594号
137.报关员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93号,财预[2002]9号,财综函[2009]43号
▲ 138.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93号,计价费[1997]84号,计价格[1999]1707号,财预[2002]9号
二十八 税务
139.税务发票工本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11号,财预字[1994]37号
二十九 工商
▲ 140.企业注册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14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1999]1707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计价费[1998]1077号,国办发[2004]10号
(1)开业注册登记
(2)变更登记
(3)年度检验
(4)补(换)证照
141.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14号,财预字[1994]37号,计物价[1993]1744号,国办发[2004]10号,财综[2008]47号
(1)开业登记
(2)变更登记
(3)补(换)发营业执照
▲ 142.商标注册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14号,财预字[1994]37号,财综字[1995]88号,计价格[1995]2404号,计价费[1998]1077号,发改价格[2008]2579号
(1)受理商标注册
(2)补发商标注册证
(3)受理转让注册商标
(4)受理商标续展注册
(5)受理续展注册迟延
(6)受理商标评审
(7)受理立体商标注册 财综[2004]11号
(8)受理颜色组合商标注册 财综[2004]11号
(9)商标评审延期
(10)商标变更
(11)出具商标证明
(12)受理集体商标注册
(13)受理证明商标注册
(14)商标异议
(15)撤销商标
(16)受理驰名商标认定
(17)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三十 质检
▲ 143.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含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检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96号,计价格[1996]1500号,发改价格[2003]1793号,国质检科[2008]481号,国质检财函[2009]688号,财预[2009]79号
▲ 14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1)客运索道运营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10号, 财预[2003]470号
(2)压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10号,财预[2003]470号
(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审查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10号,财预[2003]470号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68号,财预[2003]470号
(5)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68号,财预[2003]470号
(6)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68号,财预[2003]470号
145.考试考务费
(1)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1]32号, 财预[2002]584号, 发改价格[2003]378号
(2)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346号
(3)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346号
(4)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77号,发改价格[2010]2466号
▲ 14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含审查费) 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27号,[1992]价费字268号,[1992]价费字317号,价费字[1993]135号,计物价[1993]2182号,计价格[1994]238号,计价格[1994]507号,计价格[1995]99号,计价格[1995]339号,计价格[1995]1029号,计价格[1999]1707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1996]1500号,财预[2000]127号,财综[2001]10号,财综[2002]19号,发改价格[2003]1793号,财综[2006]69号,财综[2011]3号
▲ 147.计量收费 财综[2001]72号,财预[2002]584号,发改价格[2008]74号
(1)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缴入中央国库
(2)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计量器具定型鉴定 缴入中央国库
(3)进口计量器具正式型式批准 缴入中央国库
(4)进口计量器具临时型式批准 缴入中央国库
(5)进口计量器具定型鉴定 缴入中央国库
(6)计量标准考核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7)计量授权考核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8)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9)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0)计量考评员、计量检定员考核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1)计量考评员证书、计量检定员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3)计量授权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4)制造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5)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6)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7)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8)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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